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2016年江西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480元/月和270元/月,同比分别提高6.67%和12.5%。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余也鹏)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2016年江西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480元/月和270元/月,同比分别提高6.67%和12.5%。
据了解,江西去年增加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0万人,农村低保常补对象占比由12%提高到1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365元/月,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90元/月,同比分别提高19.7%和11.5%,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80.5万人次,临时救助13.8万户次。
另外,为落实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我省印发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户、五保户、支出型贫困户加大救助保障力度。
(原 题:480元/月和270元/月!2016年江西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双提升——来源:今视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