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驾驶过劳 旅行公会:中间有休息时间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14 18:30:11  评论(/)

台北市蝶恋花旅行社的一辆游览车13日晚间发生翻车意外,游览车驾驶传出已18天没有休假,被质疑有过劳的问题。对此,旅行商业同业公会总会副理事长萧博仁今天(14日)表示,司机中间都有休息的时间,这些不能算在开车的时数范围内,所以不是连续工作16天就等于连续开车16天。

台北市蝶恋花旅行社的武陵农场赏樱团在13日晚间发生翻车意外,造成重大死伤,游览车司机康育薰的家人出面控诉康育薰从除夕一直工作到13日,整整18天没有休假。

对此,旅行商业同业公会总会副理事长萧博仁表示,司机不是一天24小时都在开车,中间有休息的时间,所以连续上班16天不等于连续开车16天。萧博仁:‘(原音)司机不是安排一天24小时都在开车,可能开车2小时,中间去旅游4小时,这时间司机就可以休息,并不算在开车范围内,不是连续工作16天,就等于连续开车16天,这点要帮旅行社澄清。’

媒体质疑如此即使没有开车,仍处于工作状态,没有休假。萧博仁则表示,就像平常上班一样,一天上班8小时,晚上有休息,司机也一定会找时间休息。他指出,司机依规定不能开车超过8小时,一天行程排下来就算有十几小时,但中间可能有8、9小时在休息,不能把中间休息的过程都算在里面。

台湾游览车客运商业同业公会全联会理事长鲁孝亚也表示,检察官已在现场找到事故车辆的行车纪录器,显示未违反连续驾车时数规定,驾驶在中间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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