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契约分2种 定期契约无资遣费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15 08:56:13  评论(/)

劳动契约分为“定期契约”及“不定期契约”,其中“定期契约”届满时自然终止,雇主并无给付资遣费的法定义务。

许多人都搞不清楚劳动契约的分别,劳动部日前在脸书上表示,劳工跟雇主签的劳动契约分成“定期契约”及“不定期契约”2种。

劳动部说有继续*工作为“不定期契约”;临时*、短期*、季节*及特定*工作则为“定期契约”。

无法预期的非继续*工作,工作期间在6个月以内,为临时*工作;可预期于6个月内完成的非继续*工作为短期工作;受季节*原料、材料来源或市场销售影响的非继续*工作,工作期间在9个月以内为季节*工作;可在特定期间完成的非继续*工作。工作期间超过1年应报请主管机关核备的则为特定*工作。

劳动部说,“定期契约”届满时自然终止,雇主并无给付资遣费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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