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高雄厝奖励取照后变更 依法即拆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15 09:00:34  评论(/)

高雄市推动“高雄厝”,鼓励建筑设绿能设施、景观阳台和导风板等,但有不肖业者取得使照及奖励后任意变更,工务局说将依建筑法即拆并罚款。

“高雄厝”指的是建筑有完善的绿能设施、景观阳台和导风设施及太阳能板及通用化空间等,一旦民众取得许可就能获得容积奖励。市府建筑管理处统计,已有330件提出申请,共1万8000多户,取得使用执照约33件。

建管处指出,近来发现在仁武、大社、楠梓、凤山等区,有部份业者在取得“高雄厝”使用执照后,任意破坏绿能、绿化设施及阳台外推违建等情形,工务局依违反建筑法73、91条规定开罚新台币6至30万元罚款并通知业者恢复原状,另外涉及违建部份,违章建筑处理大队也强制拆除。

建管处表示,近来积极稽查违建,同时也不定时查察高雄厝的使用情形,一旦查获有民众违规使用或是擅自进行“二次施工”,都会依法裁处,期以能全面遏止新违规及违建产生。

工务局说,“二次施工”虽可增加室内使用面积,但若卖方买卖前未诚实告知违建事实,一旦违建遭拆,同时会引发消费纠纷。

市府提醒业及民众切勿挑战公权力,经查获破坏绿能、绿化设施将依法连续罚款、要求恢复原状外,绝不宽贷。

tags:变更   依法   奖励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