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新城乡海边一处渔场今天上午起网捕获一尾鬼蝠魟,长度约2.6米,由渔船载运进花莲渔港,并通报渔业署。海巡八三大队表示,预计送往台东水产试验所采样研究。
海岸巡防署第八三岸巡大队表示,花莲籍渔船金盈一号于新城乡东昌定置渔场起网捕获一尾鬼蝠魟,由昌泰号协助载运进花莲渔港,并通报渔业署查报员,大队持续管制。
鬼蝠魟*情温和,肉食*,主要摄食浮游动物及小型鱼类,为观赏鱼种,因肉质不好吃,没有食用价值。
目前在世界自然保育联盟中被列为濒危物种,但台湾尚无保育等级,渔业署仅于去年7月起,要求渔民若在海上捕获鬼蝠魟时,须在返港后的1日内,向渔业主管单位通报,否则可依渔业法处新台币3万至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