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将是寸步难行。日前,被梁平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男子陈某,因坐飞机遭拒,主动到法院执行庭交纳了应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朱某的5万元欠款和孩子抚养费。
陈某和朱某原系夫妻关系,共同生育一子,因感情破裂,于2014年10月9日,经梁平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归朱某抚养,陈某除每月给付朱某孩子抚养费600元外,再给付朱某离婚财产分割差价款5万元。可是,判决生效后,经朱某多次索要,陈某拒不给付。朱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在银行和家里均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存款和财产。 法院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被执行人陈某拒不执行判决为由,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向其告知失信行为将对出行、贷款、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但陈某仍然置若罔闻。
最近,陈某要乘坐飞机外出谈生意,在购买机票时遇阻,这时他才意识到失信的严重*,便主动赶到法院,表示愿意凑钱履行抚养孩子义务,并当场给付了所欠朱某的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