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女王”刘乔安遭周刊爆料是**妹,但她否认并涉嫌作伪证,遭检方起诉。台北地院今首度开庭,刘乔安坦承犯行,说会这样做是要保护小孩,希望法官给她自新的机会。
本名刘依函的刘乔安,民国103年底遭“壹周刊”踢爆是高档**妹;刘以证人身份到台北地检署出庭时,曾签名具结,证称是去卖酒,而非周刊报道去**。
检方勘验刘乔安被拍的视频,及她与记者间LINE对话纪录,认定刘去饭店卖酒的说法不实,以涉犯伪证罪查办,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刘乔安坦承犯行,但她的律师采取无罪答辩;法官指出,虽然刘乔安认罪,但辩护人做无罪答辩,本案不宜改行简式审判程序。
庭末,刘乔安拿出预拟的稿,向法官缓缓陈述为何做伪证的原因;刘说,请法官体谅她当时非公众人物,只是一个单亲妈妈,“小孩是我的一切”,怕孩子会受到欺负或霸凌;第一次开侦查庭时,“我被媒体的大阵仗吓到”,没勇气面对而说谎。
刘乔安调整情绪向法官说,自己已撑过来,靠自己的力量抚养女儿,希望法官能给她一个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