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开播已经有5年时间了,这个节目相信也陪着很多观众度过周末,很多男女嘉宾也在这里找到了爱情,围绕这个节目的话题也是一直没有断过,但最近网络上传出消息,《非诚勿扰》节目可能要改名,还有可能面临停播,这么一档知名的节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事情呢?改名的原因还是什么?
其实在2009年2月,温州小伙金阿欢就因为冯小刚电影《非诚勿扰》的启发,看到了这个电影名称的市场价值,于是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了“非诚勿扰”的文字商标,在获得这个商标的注册证明之后,他就开始自己的创业计划,还创办了自己的“非诚勿扰”婚恋网站,不过在这个时候,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已经开始走红。
于是金阿欢在2012年开始起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的商标侵权,这个案件当时是被媒体广泛的报道,多次庭审也被媒体关注,但江苏卫视一直认为根本不存在商标的侵权,更是在当庭拒绝了法庭的调节。如今这件事情已经过了三年的时间,庭审最终的结果也出来了,江苏卫视在终审判决中北判停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消息被公布后,网友们一片哗然,如果这个判决生效,《非诚勿扰》节目很有可能要改名,也有可能面临停播的命运。
2012年,温州小伙金阿欢起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商标侵权一案,也曾闹得沸沸扬扬。时隔三年之后,昨天,该案有了最终结果,江苏卫视被终审判决停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消息传出后,不少观众都很关心《非诚勿扰》这个节目会不会就此退出电视荧屏。对此,原告金阿欢的辩护律师肖才元对华商报记者表示,江苏卫视从未就此事与他们进行过和解,而截至昨晚华商报记者发稿时,江苏卫视也并未就如何应对做出正面回应。
对于电视节目商标侵权一事,原告方代理律师肖才元表示,很多电视台和节目都会提前处理相关事宜,但《非诚勿扰》好像成了特例:“偏偏《非诚勿扰》根本就没有去查询,可能压根就没有想到这个事情。之前在案件中有个争论就在于,江苏卫视认为他们是一个电视节目,不是商标。我们觉得这就是一种商标*的使用,电视栏目的名称就代表着这个栏目是为电视服务的,实际上就属于服务*的商标。”
而对于案件开始以来的这三年,肖才元律师也表示,从来没有和江苏卫视有过和解方面的沟通结果:“我们在整个代理过程中,从来没有提到过赔偿这个事情。虽然法院在主持的过程中,询问过我们是否可以调解。调解的方式通常情况下是,对方是否愿意购买商标。但江苏卫视在对待这个问题上面,自始至终根本不予考虑,所以双方也没有过和解这方面的沟通。”那么接下来的过程中,原告方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肖才元律师说:“判决书是元旦之前送达生效的。这个结果生效之后对方没有表示,我们现在也不考虑其他事情,既然法院这么判的话,我们就按照判决的结果来,我们会正常使用自己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