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同住一个小区的两个业主为何要大打出手?2月17日,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经过10余次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同在一个小区为了小区的美观,引发的打架纠纷。
原来肖某不仅是该小区的业主,还在该小区当保安,而同样作为该小区的业主陈某,责备作为保安的肖某不作为,看到小区其他业主的东西乱晒不去阻止,影响了小区的美观。双方就因此事而吵起来,随之陈某先动手升级为肢体冲突,后经验伤,双方都是轻微伤,肖某还花去640元的医药费。
民警在调解过程中,陈某称自己也受伤了,坚决不赔付医药费,调解在此遇到瓶颈。民警考虑双方都有住在一个小区,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矛盾不解决,极易激化矛盾。双方年纪都在60岁左右,仅仅行政处罚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化解双方的矛盾才是关键。
民警遂调动多方积极因素来调解双方的疙瘩,民警走访请出陈某退休前的单位,肖某所在的物业公司一起做说服劝解工作,但是,效果还是不理想。最终,民警找到陈某妻子做调解工作,这一招还真灵验。陈某妻子出马,终于说服陈某。民警前后找双方做工作10余次,终于有了成效。在多方的积极努力下,陈某同意赔付肖某的640元医药费,双方互相谅解,事情圆满解决。(阮玉泉邬国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