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男子*侵2国小女童 判刑13年确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20 22:30:44  评论(/)

高雄市60多岁王姓男子带两名国小女童到寿山动物园、客家文物馆等游玩,借机**、*侵;经查两女童受害4次。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王姓男子被判有期徒刑13年确定。

判决书指出,案件发生在2年多前,王姓男子熟识住家附近的国小学童,却利用这层关系,骑摩托车载女童出游,或邀约到家中游玩,借机**甚至*侵得逞。

女童回家后,对家人说**疼痛,才揭发王姓男子恶行;王姓男子被逮捕后,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王姓男子否认犯罪,辩称女童说**骚痒,才帮女童抓痒,但未*侵;不过,法院在两名女童内裤上,验出王姓男子口水或粘液反应,也调阅女童相关心理咨商评估报告,认定王姓男子确实*侵。

一审台湾高雄地方法院依触犯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强制*交等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案经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驳回上诉。

王姓男子不服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tags:国小   女童   判刑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