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潢工缓起诉又犯案 与国二少女**判1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21 08:43:49  评论(/)

高雄市一名19岁黄姓男子,曾与未满16岁少女发生*行为,获缓起诉1年,但他在缓起诉期间,又与国二少女*3次,疑似让女方怀孕又流产,高雄地院昨(20)日依妨害*自主罪判处黄男1年徒刑,检方将撤销原先的缓起诉处分。

判决指出,黄男高职毕业后并没有继续升学,平时从事装潢工,曾与未满16岁少女**,获检方缓起诉,为期1年。但他在缓起诉期间,在交友软件“BeeTalk”认识未满14岁国二少女,两人于2016年1月交往,并发生3次*行为。

同年3月,少女在学校上课时突然身体不适,**大量出血,疑似流产。师长询后得知少女偷尝禁果,立即通报妇幼警察队,警方依违反《儿少法》和妨害*自主罪嫌将黄男移送地检署侦办。

黄男表示,以为少女已满15岁,但少女反驳,第一次见面就告知真实年龄。高雄地院认为黄男不知悔改,昨(20)日判处他1年徒刑,不得易科罚金,检方另将撤销原先的缓起诉处分,全案重新侦查及起诉。

tags:犯案   起诉   装潢   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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