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屡试不过 枪手为挣50元好处费走进考场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国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21 10:10:20  评论(/)

一男子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屡考不过,竟作弊找人代考,最终害人害己。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以刘某某犯代替考试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8年,刘某某报名参加了北京某高校的本科学历园林专业自学考试,并一次*交纳了三年学费,但自己多次参加考试均未全部通过。为快速通过自学考试,刘某某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了班主任马老师,由马老师帮助其操作请人代考事宜,每年考试前马老师都会电话通知刘某某考试的最新进展情况。2016年过年前夕,马老师照常通知了刘某某,让其放心,表示自己一定会办妥这件事的。

同年4月16日,几经联络,为挣50元好处费的“枪手”刘某高(已经判刑)持刘某某的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走进了考场,在代替刘某某进行园林树木栽培科目考试时,被监考人员发现本人与照片异常,并当场查获。

半年后,经网上追逃,刘某某于2016年11月1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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