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被认定5次**娼,专门玩弄女学生找处女破红,官员**娼是非常不能忍的,起到了坏的带头作用,俗话说“天欲令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副局长**娼5次被双开,因为贪恋美*而丢了乌纱帽真是得不偿失。渭南市体育局副局长孙兴华因涉嫌引诱他人吸毒被刑事拘留。警方称,在办理涉毒案件中,发现孙兴华还有**娼行为。

在中国,“万恶*为首”一直是句至理名言,权力一旦与女*为伍,就会成为官员们的“夺命剑”、“追魂手”。无论是包情妇、养小三也好,还是**娼也罢,最终的结果都是落得个身败名裂。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果流连于烟花酒巷,出入声*犬马之地,干出买***娼这样有悖社会伦理道德的丑事,不仅仅是丢了自己的脸,更是让“官”这个称呼蒙羞,让政府形象受损。这样*欲泛滥的官员,谁又会相信他们会把和国家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
在孙兴华被取保候审后,警方又以**娼将他行政拘留,随后孙兴华被“双开”。行政拘留结束后,警方以孙兴华多次**娼将其“收容教育”。孙兴华获释后,认为自己没有涉毒的刑事案件,更否认了**娼。于是,孙兴华和警方的行政诉讼案拉开序幕。
51岁的孙兴华最终被警方认定有过5次**娼案,最早的一次是在1995年9月14日,第二次是在2006年4月9日,后3次均在2014年。孙兴华对于5次**娼均予以否认。
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孙兴华的前两次**娼处罚决定书上,均没有他的签字,而且两次给予的经济罚款,也没有见到孙兴华的缴罚款票据;后3次**娼警方也没有抓到现行。
孙兴华已就后3次**娼案,和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打起行政官司。对于孙兴华的零口供,公安临渭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孟渭舟说,“如果警方败诉,我愿意脱下警服”。
按照警方的说法和华商报记者根据有关案卷卷宗的记载来看,孙兴华进入警方的视线,缘于一起舅舅找失足外甥女的传奇经历。
2014年11月9日凌晨零点左右,36岁的渭南人蒋某向110报警,称外甥女被人胁迫在一酒店卖*。蒋某说,16岁的外甥女柳晴(化名)在渭南市读高二,之前失联一个月左右,家人四处寻找。在报警当天,蒋某听一些社会闲人说,柳晴可能在卖*。于是他通过一个社会闲人要到了一个小姐的电话,蒋某打电话过去,告诉对方自己要找小姐,并说在光明酒店906开的房。“在通话中,我听着小姐的声音特别像我外甥女的声音,我就确认是我外甥女,就赶紧拨打110报警”——这是蒋某给警方的陈述。
更具戏剧*的一幕是,警方过来后经过长时间的工作,最后把柳晴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