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区间车爆炸案 台北地院判林英昌30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22 10:34:14  评论(/)

56岁男子林英昌于2016年7月7日在台铁区间车上引爆炸弹,造成多人受伤,案经检方侦办,具体求刑30年,台北地方法院今(22)日宣判,判处林英昌有期徒刑30年,全案仍可上诉。

2016年7月7日,林英昌搭乘台铁区间车,当列车自台北车站出发,在驶抵松山车站前,林英昌突然引爆预藏的自制炸弹,车厢内一片混乱,包括林英昌在内的25人受伤。当时受伤的林英昌先被送到北医治疗,随后接受检方侦讯,林英昌坦承引爆炸弹,称是想自杀,并没有杀人意图,认为并不构成杀人罪。

不过,由于林英昌在区间车内引爆炸弹,不顾他人生命安全,检方依杀人未遂罪起诉,具体求刑30年,一审法官认同检方起诉刑期,判处林英昌有期徒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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