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优惠低价为幌子,男子租赁已经被注销的公司店面,伪造公司印章,与客户签订购车合同,先后诈骗12人60余万元购车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近日,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迅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拘。
据了解,去年年底,刘某准备购买一辆品牌小汽车过新年,经多家比较后发现一家新余市安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车优惠幅度较大,就心动了。刘某与汽贸公司的老板李某签订了一份购车协议,并加盖了汽车贸易公司的公章,刘某当天预付了14.98万元定车款,双方约定1个月后提车。但是,约定时间到后,李某以种种理由推迟提货时间,并且拒不退还定车款。1月中旬,李某携款逃匿,无法联系。受害人刘某在与汽车贸易公司多次交涉未果后报案。
经调查,新余市安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4月注销,目前该公司已经不存在。犯罪嫌疑人李某为了误导和骗取消费者信任,在安顺汽贸公司注销之后,租赁原公司店面,伪造原公司印章,并以原公司名义继续经营,用优惠低价为幌子,与客户签订购车合同,先后诈骗刘某、詹某某、严某某等12人60余万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
经侦大队受理此案后,民警在加快案件侦办的同时,还积极做好涉案群众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随后,李某被报案人发现,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审讯,李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武婧邬国全报道)
新余高新警方破获一起合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