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22 16:20:27  评论(/)

阜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近期下发通知,要求月底前,阜城各社区均要建立物业管理投诉点,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分别设立物业管理工作投诉点,建立投诉受理制度。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阜城各小区出现部分居民侵占公共场所、破坏绿化等行为,或与物业服务企业产生纠纷等,举报将更便捷。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近期下发通知,要求月底前,阜城各社区均要建立物业管理投诉点,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分别设立物业管理工作投诉点,建立投诉受理制度。

根据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价格、工商、环保、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等部门,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物业服务收费、环境卫生、房屋使用、小区绿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本月底之前,要将设立的投诉点、投诉受理制度,以及各部门、街道、社区投诉联系方式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

“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阜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要建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目前,这个工作机制各区都在建立。”有关人士介绍,该通知涵盖了阜城所有小区。

有关人士解释,社区居委会设立的物业管理工作投诉点,是最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这一级的投诉点接居民举报后,应立即核实调查处理,如处理不了,可向上一级街道、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要求得到他们的支持进行处理;如再处理不了,将与区相关部门联系,让这些部门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当然,居民也可以直接拨打在小区公布的各相关部门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相关问题。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