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9日报道,四川南充一名约40岁女子上15日因涉嫌偷窃被擒。警方押走该名女子时,女子胸前挂牌示众,写着“我是小偷”的牌子。真的是太**观了,小偷很可恨,但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

据了解,该名女子15日在南充一个小区涉嫌偷窃电动车,被小区保安发现并当场制服,随即报警处理。当时女子身前挂有一块写有“我是小偷”的牌子,至于是谁人将牌子挂在女子身上,则不得而知。
法治社会、文明社会是不允许出现偷窃不劳而获的行为,也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秩序,干扰了人们正常生活,理当进行依法严惩,维护社会的稳定。

当然,对小偷的行为更不可以暴制暴的方式,来侮辱、殴打、示众、捆绑等方式对待小偷,不仅仅是违法的行为,更让文明社会蒙羞。只有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用法律的手段惩治小偷,才是唯一的、合法的处理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