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逃漏税 魏应充判3年得易科罚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24 05:15:27  评论(/)

前顶新制油公司董事长魏应充涉嫌逃漏税,彰化地院今天宣判,魏应充遭判有期徒刑3年,得易科罚金,以1天3000元计算。

至于同案被告顶新制油公司会计陈锡勋,则被判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得易科罚金,以1天1000元计算。

顶新表示,对于宣判结果表示尊重,彰化地方法院清楚表示了解顶新制油已完成缴纳相关罚金,并参照相关类似案件判决,故给予得易科罚金处分,顶新将持续投入社会公益,并以更有价值的行动对社会作出贡献,竭力回应各界指教,以实际行动来证明革新的信念。

顶新制油公司负责人魏应充涉嫌逃漏税,彰化地检署侦查终结,针对被告魏应充裁定缓起诉。

检方查出,顶新制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魏应充与会计陈锡勋,明知销售货物时应依客户类别开立3联式或2联式统一发票,却从民国95年1月到102年12月,针对部分销售金额漏开统一发票,短开发票销售金额总计新台币7亿3200多万元,检方虽裁定缓起诉,不过遭台中高分检发回,检方再起诉,彰化地方法院则在今天下午作出判决。

tags:漏税   罚金   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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