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东县车城乡长林锡章涉工程弊案,利用工程招标收取回扣新台币1000多万元,屏东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林锡章依贪污治罪条例及采购法重判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7年。
与他一起涉案的受贿白手套、前车城乡公所机要秘书赵清连、民间朋友骆文宗,分别被判14年6个月及12年6个月,都褫夺公权7年,全案仍可上诉。
65岁的林锡章自2010年3月当选第16届车城乡长后,透过赵清连与骆文宗利用工程招标每件工程收取5%到10%不等回扣,并以指定厂商及由厂商自行处理围标方式达到目的。
检警追查,林男等人共计向工程包商收受贿款新台币1000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