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执行兑现27名船员工资50余万元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30 11:00:00  评论(/)

近日,涪陵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集团案件,为27名船员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及补偿金共计50余万元,并因高效执行获得称赞。

据悉,某船务公司长期拖欠船员工资,船员游某等27人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我院执行局立即将被执行人某船务公司名下的船只进行了查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即提出执行和解的申请。考虑到该公司确实经营困难,流动资金紧张,但仍有持续经营的能力,未达破产标准,不宜拍卖其船舶,于是承办法官主持双方和解,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船务公司支付27名申请人部分工资,并约定剩余款项的支付时间。

然而约定时间届满后,船务公司未支付剩余款项,且其法定代表人出现逃避执行的情形。我院承办法官立即前往船务公司对其财务室进行查封,并鉴于其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及先前出现的逃避执行的情形,拟决定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在司法拘留措施的威慑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用自己名下价值百万的房产及车辆做担保,并承诺1个月之后支付全部剩余款项。因其担保物足值有效,能为申请人实现债权提供良好保障,承办法官同意其还款方案,并立即对担保物进行了司法查封,确保担保的有效*。最终,在约定期限届满前,被执行人将剩余的50余万元兑现款全部支付给了27名船员。

近年来,受经济形势的影响,企业经营举步维艰,拖欠员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涪陵法院将充分借助科技手段,用足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拖欠员工工资行为,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tags:涪陵   船员   法院   工资   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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