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县政府原订3月起实施的路外及路边停车收费机制,因委外招标流标,将暂缓并延后实施。
澎湖县政府建设处长洪栋霖表示,除市区公有地下停车场和原有的停车场外,路旁和路边停车,以马公民族路以东、第三渔港以西和阳明路以南的道路两边,开始收费。
澎湖县政府表示,澎湖为改善市区停车空间拥挤,去年制定澎湖公有停车场管理自治条例,经议会议修正通过,并于去年8月公告。原规划3月1日起,采人工制单再由车主自行缴费实施,但因委外招标作业,无人投标,使得停车收费必须暂缓,被迫延后实施。
根据澎湖市区路外及路旁停车格收费办法,停车收费采月票和计时,其中大客货车月票3000元,小客货车减半为1500元;计时收费部份,大客货车30分钟20元,1小时收费40元,小客车同样减半为10元和20元,每日上限则为大客货车320元,自小客货车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