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分局今天指出,破获一个3人组成的窃盗集团,犯案将近20起,其中徐姓窃嫌被捕后供称,偷来的现金都用来买奶粉、尿布,表面是好父亲,私底下却是见不得光的小偷。
苗栗警方从105年1月起就陆续接获槟榔摊、小吃店、美发院和餐厅等业者报案,在夜间打烊后,遭小偷潜入行窃,主要损失现金和香烟,由于窃嫌做案手法相似,警察不排除是同一个集团所为。
窃嫌偷窃的地点包含苗栗市、公馆乡、铜锣乡、头屋乡、后龙镇和头份市等6个乡镇市,行窃前会先用智慧型手机从窗外观察室内环境,再以头套蒙住脸部躲避摄影机,侵入柜台内偷取财物。
警方清查至少有17个受害店家,经鉴识小组采集指纹比对,发现家住公馆乡和苗栗市的徐姓、刘姓和邱姓男子涉有重嫌,其中徐嫌居无定所,在二二八连假期间回娘家探望家人,警察终于顺利将3人一举逮捕到案。
徐嫌供称平常以打零工维生,入不敷出,为了养家才会伙同朋友共同行窃,偷来现金都用来“买奶粉和尿布”,并交给妻子和岳母作为生活花费。
警方讯后依窃盗罪嫌把3人移送地检署侦办,也不忘告诫徐嫌,以违法手段换取而来的金钱,家人用了也会良心不安,如今还得面对刑责,更无法照顾妻小,想要当一个好爸爸,应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