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乐园可重新营业? 法院撤销观光局停业处分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01 17:36:14  评论(/)

八仙乐园于2015年6月27日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484人受伤,遭到交通部观光局裁罚5万元并勒令全部园区立即停业,不过八仙乐园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发生事故的区域仅是园区的一部分,但观光局却无限期停止停止整个八仙乐园停业,违反比例原则,判决撤销停止营业的处分。全案仍可上诉。

全案源于玩*创意公司负责人吕忠吉,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乐园租用抽干水的游泳池举办“彩*派对”,喷洒大量*粉却意外引发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484人受伤,使受害人与受害人家属留下难以抹除的伤痛。

案件发生后,交通部观光局对八仙乐园裁罚5万元,并勒令全部园区立即停业,八仙乐园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发生事故的仅是园区的一部分,但观光局无限期停止八仙乐园营业,违反比例原则,损害八仙业者财产权、营业权,因此判决撤销停止营业的处分。

至于发生事故的区域如何处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决并未提起,全案仍可上诉。

tags:仙乐   停业   撤销   处分   观光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