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地检署检察官吴文城指挥刑事警察局侦查第六大队、嘉义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云林县警察局台西分局、彰化县警察局溪湖分局、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第三分局、雾峰分局,破获以犯罪嫌疑人李○○为首之不良组合份子,涉及民国104至105年间多起软禁被害人暴力讨债、强占工地事务所索取保护费等案件,更于105年底软禁某乡代会主席儿子达2月之久,期间不给洗澡、换衣,造成被害人胯下发炎,胁迫该乡代会主席替子还债,行径嚣张跋扈,恶*重大。
主任检察官黄怡华指出,案经云林地检署检察官吴文城指挥专案小组,历经逾半年之跟监搜证,于106年2月23、24日,同步拘提犯嫌李○○、林○○、李○○、陈○○、许○○、陈○○、何○○、林○○及少年安○○等9人到案,并查扣现金新台币15万元、被害人借款凭据、本票、K他命、毒品咖啡包、笔电、监视器主机、密录器等诈赌工具1批、手机1批、铁条、铝棒数支等证物。
由于犯嫌供述对于案情避重就轻,企图脱罪,为免犯嫌屡屡骚扰、威胁被害人及证人,检察官于同年月24日下午5时许,就主嫌李○○〈69年3月4日生〉等4人向法院声请羁押均获准,全案将持续扩大侦办。
云林地检署秉持严正执法,捍卫国家法治之原则,检肃聚众逞凶、挑战公权力之不法份子,持续加强打击不法犯罪组织,展现执法决心,给民众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