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事务处重申选委不得在票站内摄录或与人通讯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02 20:05:59  评论(/)

选举事务处回应有报道指,部分行政长官选举的选委,被要求在投票当日拍摄已填划的选票;处方重申,根据选举规例,在主投票站内,任何选委都不得拍摄、录音或录影,也不得与他人通信息,以及使用手提电话或其他通讯器材与人通讯。选举事务处会要求选委进入票站前,先关掉并收好手机。

选举事务处又表示,主投票站内会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和保安维持秩序;如遇到违反规例的情况,选举主任或票站主任,可视乎情况制止有关行为、命令有关人士立即离开,或向在场警务人员求助。选举事务处也会将有关个案,转介执法机关严正跟进。

tags:摄录   重申   选举   通讯   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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