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拖拉机 构成犯罪要受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30 09:00:00  评论(/)

近日,大足区法院对该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拖拉机醉驾案作出判决,被告人代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经审理查明,代某某是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上游村农民,2009年取得原大足县农机监理站核发的拖拉机驾驶证后,购买了一辆牌照号为川16B6973的二手拖拉机从事运输。2016年5月10日上午,代某某驾驶拖拉机到龙水五金市场购买农具,中午与一打工的工友吃饭时,代某某喝了四瓶“纯生”啤酒。下午16时许,代某某驾驶拖拉机从龙水镇老大桥往龙水车站方向行驶,行驶至龙水镇老大桥时被例行巡逻的公安民警查获,经民警对其进行两次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测试平均值为122mg/100ml。随后民警将代某某带至医院进行静脉血样提取,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对代某某送检血样进行鉴定,代某某的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1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被告人代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醉酒后驾驶拖拉机算不算危险驾驶,是否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关键看拖拉机属不属于机动车!”办理案件的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关于机动车的定义为: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物品已经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以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或者是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者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车辆,也叫机动车。本案涉及的拖拉机,是用燃油发动机作为动力驱动行驶,并用于运输农用物资的,有四个车轮的轮式车辆,根据上述标准,应被认定为机动车,因此,代某某醉酒后驾驶该车的行为,自然会受到刑罚处罚。

tags:拖拉机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