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立法会议员刘小丽、罗冠聪、姚松炎及梁国雄宣誓司法覆核案,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总结陈词时指,不同意议员一方提出,判断议员是否拒绝宣誓时,法庭只应考虑宣读誓词的部分。他指按对方说法,议员宣誓前后任何口号,道具或行为都不受规管,情况不可想像。莫树联又指,宣誓只要客观上违反法例要求,不必考虑议员意愿,都可以视为拒绝宣誓。例如刘小丽以慢速逐字读出誓词,在形式上已破坏誓词的意义。
四名立法会议员刘小丽、罗冠聪、姚松炎及梁国雄宣誓司法覆核案,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总结陈词时指,不同意议员一方提出,判断议员是否拒绝宣誓时,法庭只应考虑宣读誓词的部分。他指按对方说法,议员宣誓前后任何口号,道具或行为都不受规管,情况不可想像。莫树联又指,宣誓只要客观上违反法例要求,不必考虑议员意愿,都可以视为拒绝宣誓。例如刘小丽以慢速逐字读出誓词,在形式上已破坏誓词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