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事件再现,近日,一女生被7人殴打烧手指,简直就是要这名女生的小命了,打人者太残忍了,将女生手指烧伤还对其进行拨冷水,太残忍了。这一名女生被7人殴打烧手指,到底她得罪了什么人呢?

殴打他人致轻伤以上结果,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一女生被7人殴打烧手指,对这名女生造成严重残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赔偿经济损失。

2016年2月14日,山东省东营市蓝海职业学校发生了一起校园围殴事件,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7名犯罪嫌疑人殴打同学后还向其泼水、烧其手指。2017年1月20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刘卉、王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
办案检察官在接到该案卷宗后,第一时间联系心理咨询师,为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她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同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围殴的带头者方丽是名17岁女孩,她见到检察官时流着泪:“阿姨,我知道错了,我不该打人,更不该烧她的手。”
方丽是东营市蓝海职业学校的学生,被害人芳芳是她同学。2015年8月31日,芳芳实验课后准备拿上练习本出门站队回教室,班长方丽站在门口催促:“芳芳干什么呢?快来站队,都等你了!”“我还没拿上本子呢。”芳芳的随口一答,让方丽觉得自己在同学面前失了面子。当晚,方丽同宿舍的同学来找芳芳,将她叫到了方丽宿舍。
“你在实验室什么意思?”一进门,方丽的声音传来。
“没什么意思,谁说我,我就要说回来。”
“你这么牛!”方丽甩手打了芳芳一巴掌。芳芳不甘示弱,也打了方丽一巴掌。方丽见状,让舍友叫来了隔壁宿舍的刘卉、小茹和王越。人越来越多,场面也越来越混乱,共有7人对芳芳实行了不同程度的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