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不同意户遭拆 屋主退回25万赔偿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04 14:31:37  评论(/)

台北市长安西路177巷内一处都更案,不同意户的房子遭建商弄垮。建商代表今天表示,愿意负赔偿责任,并拿出新台币25万元赔偿金,但遭不同意户张姓屋主退回。

台北市都市更新处表示,长安西路177巷都更案内不同意户房屋崩塌事宜,是欣伟杰建设公司担任实施者,而“北市大同区玉泉段一小段520地号等21笔土地都市更新事业计划及权利变换计划案”,是在民国99年10月7日公告划定更新单元。

都更处说,更新范围内尚有位于四楼的1户未表同意,地主屡次陈情,实施者拆除周边房屋,影响居住安全,曾多次责请实施者应与不同意户进行沟通协调。

都更处表示,基于协助双方沟通协调立场,3日上午10时约在更新处沟通,让实施者与地主充分对话,以解争议;至于地主房屋被建商拆除,并不知情,仍呼吁实施者应善尽沟通协调责任。

事隔一天,建商代表李姓男子表示,昨天是他下的指令,也受到公司责难,愿意承担,因房子已遭拆除,事后委请结构技师查看,认为安全有疑虑,愿意赔偿屋主一切损失,并拿出25万元赔偿金。

他也提到,经评估后该都更价值约新台币2300余万元,但双方协商期间,对方跟公司要1亿多元,非常不合理也不可取。

张姓屋主拒绝收下赔偿金,他说,建商对外宣称他“狮子大开口”,并提出民事告诉,但却利用协调期间偷拆他的房子,无法再相信建商。1060304

tags:赔偿金   退回   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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