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通报私家车未避让救护车事件:车主罚200元扣3分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04 17:02:53  评论(/)

齐鲁网3月4日讯

(记者李洋)前两天,在济南的北园高架桥上,一辆社会车辆未避让救护车遭怒斥的视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昨天济南高速交警发布了关于这起事件的最新通报。

你不知道救护车上有人吗!2017年2月28日,一辆载有病号的救护车与社会车辆在济南北园高架桥上因避让问题发生纠纷,济南交警根据监控判定,社会车辆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履行避让义务,将受到罚款200元并记3分得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报警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同时根据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遇有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救险车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应通过向右变更车道或者靠道路右侧通行的方式让行,通过交叉路口时,等待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通过后再通行。

(原标题:济南交警通报私家车未避让救护车事件:车主罚200元扣3分--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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