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冯光远4年多前公开指出,前国安会秘书长金溥聪与前总统马英九有“特殊*关系”,他并嘲讽金溥聪是“法院认证的男**”等,遭金提告加重诽谤、公然侮辱等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天(6日)审结,判冯光远赔偿新台币1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4年多前,冯光远公开指金溥聪与马英九有“特殊*关系”而挨告;前年3月间,刑事部分二审,冯获判无罪确定,但他随后又上脸书开炮,PO文讽刺“金溥聪是被法院认证的男**”,并批对方“混蛋”、“烂咖”等,再度遭到金溥聪提告加重诽谤、公然侮辱等罪。
去年5月间,台北地方法院判冯光远无罪,金溥聪不服上诉;同年12月间,台湾高等法院改判,认为冯所说之“混蛋、烂咖”等用语,造成金溥聪之名誉损害,已构成公然侮辱罪,判处冯光远须罚5000元确定,可易服劳役5天;至于“特殊*关系”、“男**”与“法院认证男**”部分则无罪。全案确定。
至于民事部分,金溥聪因不甘名誉受辱,对冯光远提告求偿新台币1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结,判冯光远赔偿1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