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对于系列*民事案件,探索选取个别或者少数案件先行示范诉讼,参照其裁判结果处理其他同类案件,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解决,实现繁简分流,有效配置审判资源,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取得较好效果。
近日,该院在审理台湾著名词曲作者叶佳修诉重庆市黔江区维贝纳酒吧、歌厅等娱乐会所68件系列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案件中,合议庭成员庭前认真阅卷,草拟庭审提纲,确定审理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重点问题,以电话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最终确定“以点带面”,探索实行示范诉讼方式。在不愿调解的被告中选择一个案件首先公开开庭审理,同时邀请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旁听审理过程。开庭审理中合议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理顺法律关系,评议讨论的基础上当庭裁判,确保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该系列案件部分做出判决后,对于其他未开庭的案件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剩余的60余件案件均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少数案件的被告由于调解时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的,事后亦主动请求法官组织调解,要求与原告代理人调解处理,在办案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剩余案件均调解结案。
上述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切实的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倡导的“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民事审判工作理念的一次很好实践。前述68件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为45天,亦是在实现法官员额制后法官数量减少、案件量增多,人案矛盾突出情况下,实行繁简分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的一次有益尝试,对于提高审判效率,提升案件质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