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经大会投票选举,李晖同志全票当选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院长。
2016年11月,国务院批准云南省调整昆明市部分行政区划,批复同意撤销晋宁县,设立昆明市晋宁区。今年1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撤销晋宁县人民法院,设立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作为昆明市辖区的一个基层法院。
在随后举行的宣誓仪式上,李晖院长面向国旗,右手握拳,向宪法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李晖院长表示,很荣幸当选为晋宁区人民法院院长,也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自己将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厚爱,在晋宁撤县设区的开启之年,团结带领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晋宁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的稳定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作者单位: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