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市惠文路一家烘培坊与实习生及员工间的劳资纠纷案,经台中市政府劳工局调查违法事实明确,依法通知业者陈述意见后,今(7)日开出100万元罚单并送达业者,希望借此督促业者彻底检讨侵害劳工的行为;至于业者停业期间的在职员工应依法完成资遣部分,也将持续督导,并协助员工转业。
对于该烘培坊与实习生之间的劳资纠纷,劳工局今年1月接获申诉后,即派员稽查,发现业者涉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2条(溢扣工资)、第24条(未给付加班费)、第32条(超时工作)、第36条(连续出勤)及第39条(未给付国定假日加倍工资)等规定。另外,自101年迄今,劳工局已受理6件该业者的劳资争议调解案,在102年也曾因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4条规定,处罚在案。
由于业者过去5年来对劳工显未善尽照顾义务,并有多次违法纪录,甚至连实习学生也沦为受害劳工,加上劳工局实施劳动检查及调解联系的过程,业者态度并无积极改善之意,劳工局依法重罚100万元,希望督促业者检讨。
业者在劳工局宣布将重罚之后,已于上月26日对外公告停业。为维护停业期间在职劳工权益,劳工局已督促业者依法给付工资、加班费、资遣费及进行资遣通报等;日前业者已向劳工局资遣通报9名劳工。
对于离职劳工后续需求,劳工局将持续主动关怀联系,提供职业训练及就业服务资讯等相关协助,以利重返职场。
至于业者与实习生的劳资争议调解案,业者虽一度抛弃对员工所有民事、刑事责任,调解诉求也全部撤回。劳工局也为协助劳方向业者提出应给付而未给付的工资差额、加班费、国定假日出勤薪资等请求,协助提供原有出勤纪录,确认劳方实际工作时间,并原订昨日召开第二次调解会议,但业者却未出席并无故撤回调解,导致协商不成立。
劳工局谴责业者此一态度,呼吁尽速出面解决争议。此外,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扶助基金会诉讼扶助等资讯给劳方,希望协助维护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