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周玉蔻2015年间指控鸿海董事长郭台铭在2014年台北市长选举时,捐赠新台币3亿元给当时的国民党参选人连胜文,遭郭台铭提告并求偿千万。高等法院今(7)二审,判决周玉蔻需赔郭台铭200万元并登报道歉。
此案源于2015年1月间,台北市长柯文哲在受访时提到,竞选市长时曾想拜访某企业家,但对方告知已捐赠3亿元给他的对手,拒绝与他碰面。之后周玉蔻便在电视节目上爆料,表示该企业家就是鸿海董事长郭台铭,因此遭郭台铭提告求偿。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以周玉蔻未尽查证之责,判决必须赔偿郭台铭新台币200万元,并在包括《苹果日报》在内的7家报纸头版刊登半版的道歉声明;经上诉,高等法院今日二审,判决周玉蔻应在《苹果日报》等4大报刊登道歉声明,但仍须赔偿郭台铭20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