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为了省钱,都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你懂法,作为员工,你完全可以依法要求公司为您补缴社保,或者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拒不为您补缴社保,也不予以赔偿的话,依法您还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
具体做法如下:
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带上你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最好还有每月工资单,如果工资是打到银行卡,可以去银行打印明细。
因为补缴社保基于两点: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时间段,确定需要补缴的期限),在职期间每月工资数额(核算每月应缴保费的基础)。
对于没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则还需要先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裁劳动关系和每月工资数额。
PS:
1、劳动仲裁受理时效1年,劳动监察受理时效2年。
2、社会保险涉及国家利益,受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约束。劳动者私下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交社保而折算成人民币,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有风险的,因为劳动者可以一面拿了人民币,一面再去劳动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3、 在上海,可以打12333咨询,或者打12345反映。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但若劳动者以“个人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理由申请离职,并在此后以用人单位欠发工资、欠缴社保等为由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一般是难以得到支持的。
单位未购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
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