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话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新常态” [社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Anyelse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08 08:07:38  评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是近些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今年他们又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带来了哪些良方妙药?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代表、委员。

解决医患矛盾还需深化医改

“这几年我到很多地方做关于医患关系的调研,目前医闹事件较往年下降了约20%。”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首席专家凌锋说。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律失常中心主任张澍表示赞同。他说,疾病才是医生患者的共同敌人,如果医生与患者站到了对立面,医患互不信任,就不利于战胜疾病。

凌锋认为,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对于医患关系的认识也应进入“新常态”。医方要用仁心仁术做好沟通,患方对医疗的认知水平提高了,双方就有了合作的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原主任张健认为,近年来医患矛盾治理效果较好,虽仍时有发生,但频率、严重程度、赔偿金额等都在下降。“如果分级诊疗工作做好了,医患矛盾也会得到比较有效地解决。”

全国***、长沙医学院院长何彬生也认为,解决医患矛盾需深化医改,建立完善的转诊制度,加大财政对医院的投入,提高医疗过程的公开*和透明*,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就医体验,消除患者就诊过程中挂号时间长、交费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等问题。

完善医疗风险保险分担机制

近些年,国家相关部门采取“医闹入刑”“设第三方医疗纠纷处置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患矛盾。但在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第150医院原院长高春芳看来,还需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保险分担机制。

高春芳说,中华医学会的统计显示,全国医疗事故的平均构成率为50%,“也就是说,一半的医疗事故中医方并无过错”。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处理无过错医疗损害多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即无论医方在诊治过程中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发生均需赔偿。但这种做法会造成“只要诉讼就能获得赔偿”的错误导向。“目前,我国对无过错医疗损害没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患者为了得到赔偿,只能强调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给医疗机构带来巨大的压力,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也激化了医患矛盾,不利于医学事业的发展。”

高春芳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医疗风险基金,以此解决无过错医疗损害的补偿问题,形成完善的医疗风险保险分担机制,从根本上促进医疗纠纷的化解。

全国***、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血液科主任杨林花也表示,医闹入刑后,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基本卫生法至今未出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部分条款不切合实际,举证责任倒置等都为医疗纠纷埋下了隐患。“有些患者或家属遇事不走法律程序,用土办法大闹医院。很多医院出于无奈,只好以钱‘摆平’纠纷,造成了医疗纠纷愈演愈烈。”

tags:常态   两会   话题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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