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绿建筑 北市:4月起需缴保证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08 11:22:21  评论(/)

台北市建管处表示,通过“绿建筑保证金及维护费用管理办法”,预定4月施行,依规定,起造人须缴纳保证金,若建筑物造价新台币1亿元,需缴保证金500万元,违规可不退还。

建筑管理工程处今天说,绿建筑自治条例从民国103年发布实施后,非公有的新建物须取得绿建筑标章,且要缴纳一笔“保证金”,此外,新建物以及申请都市更新绿建筑设计容积奖励新建物的起造人,也要提列一笔绿建筑“维护费”。

为规范缴费详细内容,台北市订定“绿建筑保证金及维护费用管理办法”,经市政会议通过后,预定4月施行。

依绿建筑自治条例规定,非公有新建物应取得绿建筑标章,但绿建筑标章评定,则是取得使用执照后才能进行,为让起造人主动取得标章,特别订定保证金制度。

建管处说,起造人分别领取建造执照以及使用执照前,需缴纳各一半保证金,保证金是按工程造价5%计算,目前共有14案。

建管处举例,假设建筑物造价1亿元,保证金须缴交500万元,当起造人完成规定事项后,都发局才会归还保证金,若起造人未依规定办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建管处说,至于“维护费”,若建筑物造价1亿元,维护费须缴交77万5000元,起造人缴纳费用后,由管理委员会或负责人向都发局申请绿建筑维护费,并拨入公寓大厦公共基金。

“台北市绿建筑保证金及维护费用管理办法”公告实施后会刊登台北市政府公报,欢迎民众上网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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