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公署调查教育局对非本地课程机构的监管,指当局在防止造假上的监管有不足。公署指,一五年国力书院涉嫌伪造文件,推前部分学员入学日期以提早毕业,带出监管问题,认为现行机制没有定期视察,未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到发现在已难以调查,执法被动,也没有要求机构必须保存相关文件。申诉专员刘燕卿说,法例赋权教育局主动突击巡查课程处所,但当局一直没有做,也没有制订监察程序,到有问题才介入调查,批评教育局被动程度可以说是不作为。
她又说,现在法例未有条文,让当局可以肯定撤销课程或学校的注册,建议修例,订明机构需保存文件两年,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撤销课程及学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