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法院自2016年4月被确定为全省法院第一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重要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于10月24日在全州法院首家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聘任家事调查员,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家事合议庭受理各类家事案件196件,结案116件,结案率59.18%,调撤115件,调撤率99.13%,家事调查员参与处理案件24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副县长和法院院长为副组长,法院分管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家事审判调查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家事调查员制度的日常事务,为推进家事调查员制度的深入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规范受理范围。家事案件是指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具体包括:1.婚姻纠纷案件及其附带案件;2.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3.亲子关系案件;4.收养关系纠纷案件;5.同居关系纠纷案件;6.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7.其他以亲属身份为依据所发生的财产争议纠纷案件。
三是出台家事调查员制度。针对广南县农村离婚案件当事人外出务工多,案件送达难、公告多的实际,积极探索依托乡镇、村委会、网格化管理员、村小组干部协助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有效途径,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的意见》,在全县167个村委会和7个社区共聘任家事调查员174名,明确其职责及待遇,做到家事审判工作前移,促进家事纠纷案件的有效化解。
四是成立家事合议庭。通过成立家事合议庭,把家事案件和普通民事案件加以区分,关注家事审判的人身属*、伦理*彩,家事案件审判更加精细、规范。广南法院家事合议庭共配备9人,其中有主审法官4人,法官助理3人,书记员2人。
五是注重审判延伸服务。强化民商事案件全程说理工作落实,将调解工作贯彻到家事纠纷的始终。诉前,根据自愿的原则,委托本院特邀调解员组织调解;诉中,先由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调对接团队进行调解,不能及时调解结案的,案件转到家事合议庭审理。判后,对当事人进行案后跟踪回访和帮护。自2016年11月以来,诉调对接团体共调撤结案各类家事案件43件,家事调查员调撤案件5件。
六是创新完善庭审方式。在家事审判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但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的情况,着重加强从法律、道德、公序良俗等方面对夫妻双方进行法律解释和思想疏导,在确定其中一方愿意抚养孩子之后才判决离婚;而对于都争孩子抚养的情况,充分利用家事调查员资源,委托家事调查员通过走访社区、单位、学校等,了解未成年人抚养状况和孩子与父母的亲近程度,以便判断由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有利。
七是设立家事圆桌审判。结合家事纠纷涉及情感、伦理、道德等问题,具有高度的人身*、敏感*和社会*特点。积极探索家事纠纷专业化、社会化和人*化的解决方式,设立家事圆桌审判法庭,让双方当事人在相对缓和的环境下,减少抵触心理,更好地沟通交流,达到化解家庭矛盾、解决家庭纠纷的目的。
(作者单位: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见习编辑:王元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