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区法院执行局19个工作日,为企业执行到位近2000万元,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好评。
2月3日,涪陵法院立案受理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执行贵州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黔西南州某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达三千四百多万元。被执行人负债累累,其他法院也有案件在执行。
为确保该案债权得以顺利实现,兵贵神速,该案承办法官鲜艳川等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立即驱车前往贵州省向二被执行企业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同时向有协助执行义务的第三人黔西南某自治州交通局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单位积极作为。返回单位后鲜艳川保持每日通过电话给被执行企业压力,了解最新动向,并与协助单位多次沟通,澄清利害关系。
2月20日,鲜艳川再次赶赴贵州省,在其积极协调下,该案执行取得重大进展,申请人与二被执行人及第三方企业达成协议,约定由第三方企业将本案所涉款项打至该院账上。2月23日,涪陵法院将近2000万元的兑现款支付给申请人。
据悉,涪陵区本地企业近年来频频到贵州省进行投资建设,产生大量经济纠纷,我院办理的案件中,涉及到大量贵州省相关企业,该院执行干警远赴贵州省异地执行办案已是家常便饭。本案中的申请人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亦为涪陵本地企业,该案的顺利执行是我院对地方企业合法权益的又一次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