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资助贫困女变小三 女子无耻无德破坏别人家庭太*贱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股城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12 13:57:12  评论(/)

女人当然要安分守纪了,或许有人说这是对已婚女说的,那未婚女子就可以无耻无德,*自己吗?一受资助贫困女变小三,这就是无耻无德行为了。据报道,一次结对助学活动,靖江市一企业负责人陈某结识福建省贫困女子黄某。此后,他一直资助她直至大学毕业。黄某毕业后进入陈某的企业工作,两人之间的关系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名受资助贫困女变小三,成了别人的笑柄。

受资助贫困女变小三

人都有自知之明,一个正常的人总会分得清事非黑白吧,受资助贫困女变小三,这肯定是不对行为,不管说自己还是“情人”的家,不得安宁的事将会发生。别人家离子散,正是因为自己当了别人的小三,然而自己于心何忍?

受资助贫困女变小三

2008年,在一次一对一帮扶助学活动中,陈某与福建省一名贫困学生黄某结对,并一直资助她直至大学毕业。黄某毕业后来到靖江,进入陈某的企业工作。一个女孩子孤身一人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陈某对她也更是照顾有加。

但久而久之,陈某的妻子王某却发现二人的关系不同寻常。在陈某与黄某的QQ聊天记录中,王某发现陈某经常称呼黄某为“丫头”、“姑奶奶”、“女儿”等。陈某还发过一条信息称“这个月底就离婚了”,而黄某则回复:“离婚了没有钱有什么用”。这让王某十分震惊。

2015年6月9日,陈某突然自杀身亡。他的离去不仅给家人带来悲痛,也留下了一连串纠纷。陈某去世后,黄某拿着一张借条到法院起诉,并表示这张借条是陈某在世时,曾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向她借款,并将所借款项汇总后出具了一份30万元的借条给她。因此,黄某起诉要求王某及其女儿偿还这笔款项。2016年7月,靖江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认定黄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30万元的借款事实,仅判决支持其中22000元债务由被告王某承担清偿责任。

丈夫已经去世,和其关系不明不白的女人却拿着借条来起诉自己。伤心之余,王某连同陈某的母亲、女儿一起,又将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黄某偿还之前陈某为她花费的装修款等花销共计3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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