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卖出10万斤病死猪肉 食用后对人体危害极大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股城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13 13:21:26  评论(/)

20人卖出10万斤病死猪肉,众所周知,病死猪肉是不能食用的,但是一些养猪户因为利益的趋势,将病死猪肉卖给非法屠宰场,非法屠宰场将病死猪肉分割、绞碎等措施,伪造检验合格证,盖上合格证后公然销售到市场上供消费者购买,继而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威胁。

20人卖出10万斤病死猪肉

放任病猪、死猪入场屠宰,对猪肉喷洒或浸泡有毒有害液体后进行销售,最保守估计,流入市场的病死猪肉最少也有十几万斤。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获悉,3月8日,广东省消委会代表消费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令此案中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20人承担赔偿金1006.2万元,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介绍,这标志着经过多年酝酿,广东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正式打响第一枪,而此案以惩罚损害赔偿作为诉讼请求则开创先河,属全国第一宗“消费公益赔偿之诉”。

2015年8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在惠州惠阳和深圳平湖等地开展联合执法,抓获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共计20人。

20人卖出10万斤病死猪肉

据了解,惠州市惠阳区沙田屠宰场相关涉案人员,放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病猪、死猪入场屠宰,并将检疫合格证发放给前往屠宰生猪的客户,致使问题猪肉最终流入市场;周某光、周某星、柯某超、冯某钦等一干人通过不正规渠道屠宰或购买猪肉,并对猪肉喷洒或浸泡有毒有害液体后进行销售。

根据被告之一叶某兵的讯问笔录,被告叶某兵2014年2月到沙田屠宰场工作,从他上班开始就看到屠宰场屠宰死猪病猪,到2015年8月13日被抓,本案被告实施生产、销售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问题猪肉已经长达559天。根据被告刘某锦的讯问笔录,沙田屠宰场平时每天多的话有10多头病猪,最少都有2-3头有问题的病猪。被告柯某勇的讯问笔录则显示,一头猪一般都是100多斤——这意味着,案发之前,至少有十万斤病死猪肉流入了市场。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涉案人员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于2016年5月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确认了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并判处了刑罚,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

tags:病死   猪肉   卖出   食用   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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