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卖出10万斤病死猪肉 监管部门失责应反思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股城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3-14 09:17:14  评论(/)

监管失责,20人卖出10万斤病死猪肉,应该惩罚!最近,广东法院对于病死猪肉的案件作出受理,据悉20人卖出至少10万斤病死猪肉,要求赔偿1006.2万元。20人卖出10万斤病死猪肉,有多少人吃了这些坏东西?对身体造成的伤害,谁来负责?

20人卖出10万斤病死猪肉

贩卖病死猪肉,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该如此判刑呢?20人卖出10万斤病死猪肉,他们会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按照以前的案例来说的话一般是除以罚金。如果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疾患的,应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处罚,量刑在3年以下。若销售的病死猪肉产生了特别严重的后果,量刑可以在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针对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为有效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猖獗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部门应该有所作为!20人卖出10万斤病死猪肉,这反映出监管部门失责,应该为此反思与改过!还有,以后应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拒绝有害食物流入市场!

20人卖出10万斤病死猪肉

2015年8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在惠州惠阳和深圳平湖等地开展联合执法,抓获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共计20人。

据了解,惠州市惠阳区沙田屠宰场相关涉案人员,放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病猪、死猪入场屠宰,并将检疫合格证发放给前往屠宰生猪的客户,致使问题猪肉最终流入市场;周某光、周某星、柯某超、冯某钦等一干人通过不正规渠道屠宰或购买猪肉,并对猪肉喷洒或浸泡有毒有害液体后进行销售。

根据被告之一叶某兵的讯问笔录,被告叶某兵2014年2月到沙田屠宰场工作,从他上班开始就看到屠宰场屠宰死猪病猪,到2015年8月13日被抓,本案被告实施生产、销售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问题猪肉已经长达559天。

根据被告刘某锦的讯问笔录,沙田屠宰场平时每天多的话有10多头病猪,最少都有2-3头有问题的病猪。被告柯某勇的讯问笔录则显示,一头猪一般都是100多斤——这意味着,案发之前,至少有十万斤病死猪肉流入了市场!

tags:病死   猪肉   卖出   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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