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第四分组通过“事实审法院审理期间法庭直播”的决议,法官协会今(15)日上午发出声明表达反对立场。法官协会表示,现行法院审判程序或判决书除依法不得公开者外,均已公开,任何人可随时旁听观察,法庭并有全程录音,得供检视法官审理个案的态度。事实审法庭直播,不仅侵害人民的隐私权、妨害证据之调查,也造成全民公审的不良结果。
法官协会指出,高等法院、地方法院等“事实审”法院的审理,*质不同于司法院**官或最高法院之“法律审”,简单地说,“事实审”必须进行“证据调查”,而不是单纯的针对法律见解进行辩论而已,也即除了法官、检察官、律师之外,更有被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等各相关人民必须协同参加法庭活动,一旦“公开审理”扩大至“法庭直播”,并非仅止于公开程度之差异,尚须考虑各类诉讼参与者面对媒体传播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是否影响证人到庭作证意愿、被告也可能面临全民公审等诸多因素, 必须妥适权衡公开直播之公益*与诉讼参与者之基本权,而非流于即兴式的改革意见。
法官协会表示,为因应此项可能的重大变革,司法院业已委托专家尝试比较各先进国家实务运作现状、正反论点及技术支援等层面进行通盘研究,更排定于4月28日及5月5日举办学术研讨会,广邀各界提供意见。但司改国是会议却未及参考此等研究结果,仓促决定开放法庭直播,诚属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