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湾一间药房两名店员,被指“以钱代斤”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案件在东区法院审理时,裁判官指海关捏造证据,撤销对两名店员的控罪。
海关在前年十二月,派人到铜锣湾康熙大药坊“放蛇”,指两名店员最初声称药材“秘鲁紫玛卡”售价是四百七十元一斤,但收钱时就指是每钱四百七十元,一斤要七万五千多元。海关其后以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拘捕两人。裁判官指,呈堂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药材樽身的价钱牌一直对着执行行动的关员,价钱单位清晰明确,认为店员并无意图隐瞒价格;裁判官指,作证的海关关员扭曲事实、捏造证据,诬告正当商人,裁定案件表证不成立,并撤销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