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主控官叶祖耀在法庭门外遭淋泼腐蚀*液体案,涉案的四十五岁男被告尹树辉早前被判入狱十五年,他不服提出上诉,上诉庭裁定被告上诉得直,获撤销控罪,上诉庭在判词中指,由于控方在原审时,无按检控守则,向辩方披露两名污点证人的誓章,以及在还押期间写给警方的信,令辩方未能就文件披露的内容盘问证人,属严重出错,事件显示可能是系统*失误,裁定案件要发还重审。
律政司回应指,为进一步确保控方能全面和适时履行披露责任,刑事检控科在上月主动成立由刑事检控专员任主席的专责委员会,全面检视与披露责任相关的议题。委员会会就此次案件,详细考虑判词,以作出指引,确保被告获公平审讯。案发在二零零九年十月,叶祖耀在处理一宗诈骗案时,在区域法院外被人淋泼腐蚀*液体,左眼及面部受伤,警方事后拘捕多人,其中尹树辉前年在高等法院,判入狱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