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该市日前下发《南昌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方案明确,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尚未移交社区的移交工作;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昌央企“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2019年起,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承担社区有关费用。
方案要求企业社区内的三供分离改造工作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三供”分离移交前,企业要对社区内的“三供”实行“一户一表”改造,改造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费用不足部分,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筹集。
据了解,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记者张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