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分别与比利时、加拿大、英属根西岛、意大利、墨西哥及荷兰六个税务管辖区签署协议,实施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资料的安排,令香港的自动交换资料伙伴数目增至九个,包括日本、韩国及英国。
政府稍后会修订《税务条例》下“申报税务管辖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