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女参与去年初旺角骚乱,昨日被裁定暴动罪成立,早上在区域法院各被判入狱三年。法官判刑时表示,从呈堂片段可见参与暴动的人士,不断全力向警方防线投掷玻璃樽及竹枝,明显有意令警员严重受伤,情况极之严重,警员无受伤只是幸运,与参与暴动者无关。法庭判刑应考虑维护公众利益,收阻吓作用,强调不论理由,暴力即是暴力,各人行为需要付出代价。法官指暴动罪判监最高上限十年,考虑各人无案底,无证据显示案件有预谋,判处三年监禁。
三名被告分别是二十三岁港大学生许嘉琪、二十岁学生麦子晞及三十三岁厨师薛达荣。薛达荣的代表律师在庭外表示,被告对判刑已有心理准备,会积极考虑上诉。